/一/世界主要国家促进区域创新的战略部署
1.1 美国建设区域创新中心加强科技赋能经济发展为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质量,解决本土产业空心化和区域创新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美国政府在《2022年芯片与科学法案》中提出“区域技术和创新中心计划”,作为其近年来区域创新的重点举措。同时,相关涉科部门分头推进各自的区域创新发展计划,如“区域创新引擎计划”“区域创新集群计划”等,多措并举强化科技赋能经济发展,以夯实全球科技和产业领导地位。美国的区域创新政策项目,名称各异,出处不同,但在总体施政逻辑上差别不大,即以加强技术研发和转化为依托,以推进创新发展为目标,以建成区域性创新生态系统为政策终点。
“区域技术和创新中心计划”授权美国商务部(Economic Development Administration,EDA)5年内(2023—2027年)拨款1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73亿元),以创新能力地理分布为主要考虑,以技术研发、就业创造和创新能力扩展为目标,至少支持建立20个“区域技术和创新中心”,推动联邦政府、地方政府、高等教育机构、私营企业、经济发展组织、劳工组织、非营利组织和社区组织之间开展更具建设性合作,支持包括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在内的区域经济发展,计划用约十年时间将确立的“区域技术和创新中心”变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中心。2023年10月,美国政府从370多份申请中选定了31个创新中心,覆盖49个州和4个大区,其中近3/4显著惠及农村地区,超过3/4直接支持历史上未得到充分发展的社区。每个中心明确聚焦某一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的关键领域,开展先进技术研发、应用与产业化活动。已选定的31个中心涉及安全自主系统(3个)、量子技术(2个)、医药和医疗器械(6个)、生物技术(5个)、清洁能源(5个)、关键矿产(2个)、半导体制造(4个)、未来材料制造(4个)等8个领域。
“区域创新引擎计划”是2022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新设机构创新技术和伙伴关系局(Directorate for Technology,Innovation and Partnerships,TIP)确立的旗舰项目,目的是建立一批区域创新引擎,推进关键技术研发,促进创新主体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推动科技创新欠发达但有潜力的地区建立完善的创新生态系统。参考NSF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的五个阶段(即开发、萌芽、新兴、成长、成熟),该计划进行分类支持:一是指导处于开发期的区域制定发展战略,建立合作关系,为其在萌芽期建立区域创新引擎奠定基础(每个区域获得最长2年最高100万美元总额资助,约合人民币673万元);二是支持处于萌芽期等阶段的引擎不断升级,最终在相关领域形成全国竞争优势(每个引擎获得为期10年总额1.6亿美元资助,约合人民币11亿元)。2024年1月,在全国范围内推出首批10个区域创新引擎,涉及自主系统、量子计算、生物技术、精准医疗、清洁能源、关键矿物、半导体制造以及材料制造等8个领域,横跨美国18个州。“区域创新引擎计划”与“区域技术和创新中心计划”支持领域有交叉,但“区域技术和创新中心计划”覆盖地理范围更广,建成创新中心更多,资助总额更大。如果一个地区同时被确定为创新引擎和创新中心,EDA与NSF两部门将定期协调确保资助方向互补。
自2010年以来,“区域创新集群计划”由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SBA)持续开展实施,目的是通过对各地区重点产业集群进行投资,促进小企业发展、产业技术创新和地区经济发展。计划要求产业集群中的企业、专业供应商、学术机构、服务机构和相关组织的地理分布集中且联系紧密。依托该计划的支持,集群可为旗下企业和其他实体提供直接的商业咨询和赞助活动,并促进集群相关主体与投资者、龙头企业等的联系。目前已支持了14个产业集群,分布在蒙大拿、田纳西、俄勒冈、犹他等10个州,涉及制药、生物科学和医疗健康、农业技术和高附加值加工工艺、无人机系统和先进空中机动力、先进制造和先进材料、光学等领域。
1.2 欧盟运用“智慧专业化”政策因地制宜指导区域协同创新一直以来,欧盟委员会倡导根据不同地区的创新资源和产业基础确定优先发展领域,集中有限资源发展竞争力强的方向,通过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实现区域经济的增长。欧盟于2009年提出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的“智慧专业化”政策并运用至今,其核心就是围绕区域经济,专业化地集中知识资源,并使知识资源形成生产性资产,从而构建区域的生产能力和相对优势,推动经济增长。其中,“智慧”可以简单理解为将知识资源与经济发展有机联系起来,识别出具有区域相对竞争优势的优先发展领域;“专业化”则是指为了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围绕特定领域进行创新分工等经济活动。
欧盟早在2010年就将“智慧专业化”政策写入了“欧洲2020战略”,并成为欧盟成员国及地区获得欧盟结构基金(欧盟区域政策的主要支持工具,由欧洲区域发展基金、欧洲社会基金、欧洲农业指导及保证基金等组成)资助的一个先决条件。此外,欧盟委员会认为持续加强区域间创新合作,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对促进欧洲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利用“智慧专业化”政策实施了一系列区域创新计划,如“区域深科技创新谷计划”“弥合东西欧创新鸿沟计划”“区域创新伙伴关系”“凝聚力政策”等。智慧专业化的运用涉及一些基本步骤,如分析区域资源禀赋和竞争力,识别优先发展领域,确定创业主体分工,监测评估等,可以帮助区域计划的制定、执行、评价和策略改善。除了运用智慧专业化的共性以外,各相关计划支持区域协同创新的方式等不尽相同。
“区域深科技创新谷计划”于2023年启动,聚焦欧盟重大需求推动区域协同,计划在欧盟范围内建立上百个互联的“创新谷”发展“深科技”(指根植于尖端科学、技术和工程,通常结合物理、生物和数字领域的进步,并具备面对全球挑战时可提供变革性解决方案的技术)。该计划把创新水平不同的“创新谷”进行强弱配对,发达与落后地区组合在一起共同制定联合创新计划,基于“智慧专业化”推动区域组合选择相同或互补的领域开展研发合作,实施跨区域创新项目,培育互联协作的欧洲创新生态系统。该计划资金来源于“地平线欧洲计划”和欧洲区域发展基金,共投入1.7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3亿元),目前已确定151个“创新谷”。欧盟委员会利用创新绩效(欧洲创新记分牌中各区域分为创新领导者、强劲创新者、中等创新者、新兴创新者等创新评价数据)、本区域面临主要挑战等信息制作了“创新谷”合作伙伴配对地图,供每个“创新谷”寻找合适的配对合作伙伴,并组织线上线下交流会议促成配对合作。
“弥合东西欧创新鸿沟计划”在“地平线2020”中提出,涉及三项子计划。一是“卓越团队”子计划,拨款1.58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2.2亿元),通过在落后国家建立12个“卓越团队”,创建新的或升级现有的“欧盟卓越中心”,与国外领先科技机构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从欧盟结构性基金或其他来源争取补充投资等举措,推动区域创新发展;二是“卓越枢纽”子计划,拨款6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4.6亿元),在落后国家建立13个“卓越枢纽”,促进政产学研和民间社会等国际合作,完善创新生态系统;三是卓越人才子计划,拨款97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7.5亿元),通过吸引高水平科研人员进入欧洲落后地区的高校院所工作,提升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水平。“弥合东西欧创新鸿沟计划”总计拨款3.15亿欧元(约合人民币24.3亿元),于2024年12月正式实施,惠及土耳其、爱沙尼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乌克兰等较为落后的欧盟成员国。
“区域创新伙伴关系”是欧洲新创新议程的重要内容。由欧盟区域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合作推进,目的是加强区域、国家和欧盟创新政策的协调一致性,加速实施欧洲的绿色和数字化转型。2022年5月,欧盟启动“区域创新伙伴关系”试点项目,参与方涉及63个地区、7个城市和4个成员国。参与者将根据发布的“区域创新伙伴关系”指导文件开展创新,积极支持欧盟政策与地方创新需求一致的任务,并充分运用各类资金、优惠政策支持开展合作研发。
“凝聚力政策”或称“欧盟区域政策”,是欧盟重要的区域资助政策工具之一,支持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商业竞争力、经济增长等,促进区域均衡创新发展。该政策仍以欧洲绿色和数字化转型为重点,优先方向根据“智慧专业化”政策选择,大部分资金资助集中在不发达的欧洲国家和地区。政策于2021—2027年期间实施,总额超过330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2.5万亿元),约占欧盟长期预算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安排了56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4272亿元)用于对创新和研究的直接支持。
1.3 英国打造创新高地实现“科技超级大国”愿景2023年,英国提出到2030年建成全球“科技超级大国”的愿景,意在通过推动区域创新带动全国经济增长,建设全球领先创新集群、牛津-剑桥增长走廊(“牛剑走廊带”)、英国自由港等区域高地,加速优化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创新加速器计划”是英国创新署于2023年启动的区域创新发展项目,属于英国政府打造“科技超级大国”战略的一部分。该计划预算为1亿英镑(约合人民币8.8亿元),重点支持格拉斯哥、大曼彻斯特和西米德兰兹3个地区的全球领先创新集群建设。该计划对3个地区的支持方向各有侧重,并已于2024年3月公布首批26个具体支持项目。格拉斯哥市重点支持先进制造、太空和精准医疗领域发展,已支持项目涉及化学机器人农场模块化生产、元宇宙博物馆等;大曼彻斯特地区重点支持可持续先进材料和制造、数字、健康创新领域发展,已支持项目涉及数字创新中心、曼彻斯特电化学氢集群等;西米德兰兹地区将加强在绿色技术、创意产业和数字医疗保健方面的创新优势,已支持项目涉及生物碳清洁技术加速器等。
英国政府很早就开始有意识地专项发展知识经济,重视科技园和集群建设,目前已建有近百个大小不一的科技创新集聚区(如剑桥科技园、哈维尔科技创新园、萨里科学园等)。在剑桥科技园等取得巨大成功的基础上,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剑桥和牛津在全球知识密集型集群上的潜力,英国的区域创新策略从科技园等“单点突破”向走廊带的“区域联动”迈进,于2023年启动“牛剑走廊带”建设。“牛剑走廊带”由5个郡县组成(牛津郡、贝德福德郡、白金汉郡、北安普敦郡、剑桥郡),涉及6个科技园、18个科研集群、11所高校,拥有世界最前沿的科学研究和科技产业集群,有潜力成为全球领先的创新创业投资中心。英国政府将走廊带定位为国家级战略项目,计划投入250亿英镑(约合人民币2369亿元)。2025年走廊带已进入实施阶段,重点推进牛津北部生命科技园区、剑桥科技园联动等节点项目,加速形成“科研—产业—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创新走廊,计划2050年以前实现经济产值翻一番达到2000亿英镑(约合人民币1.8万亿元)以上的目标。
英国自由港建设是脱欧后国家战略的关键部分,目的是通过贸易便利化、区域振兴、产业升级三大路径重塑经济竞争力。英国自由港是以一个或多个航空、铁路、海港为中心,范围可延伸至中心以外45km的特殊区域。为缩小区域差距,自由港选址优先考虑英格兰北部、威尔士等经济相对落后区域。英国通过开放竞争的形式已设立12个自由港,其中8个在英格兰、2个在威尔士、2个在苏格兰,各自由港重点发展领域有差异,但均重视发展清洁能源、氢能等。每个自由港最初可获得英国政府提供的2500万英镑(约合人民币2.37亿元)启动资金,除此之外,自由港还可获得来自于多渠道,如绿色能源基金、港口基础设施基金、建设基金等的资助。各自由港推出一系列举措推进创新发展,如设立创新基金、实施人才技能提升计划(如东米德兰、泰晤士、凯尔特等自由港制定相关人才计划)、支持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提供行业资格认证、建设创新中心开展研发孵化(如索伦特海事创新中心成功集聚一批相关领域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开展创新活动)、成立自由港协作中心促进港内创新资源整合等。
1.4 法国建设“竞争力集群”搭建区域创新生态法国通过建设“竞争力集群”,促进政府、机构、高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在指定区域集聚合作,并根据区域产业基础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生态。“竞争力集群”在助力法国打造强大创新生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法国创新战略的重要抓手。目前,法国全境已建设55个集群,吸引了2000个实验室和高等教育机构,1.4万家创业公司,支持了总投资额75亿欧元(约合人民币607亿元)的1.2万个创新项目。
2004年时任法国总理让-皮埃尔·拉法兰(Jean-Pierre Raffarin)亲自推动“竞争力集群”政策,随后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创新优先事项,不断调整其目标方向和政策重点。“竞争力集群”已成功完成4个阶段计划任务,第一阶段(2005—2008年)重点是对集群认证与结构化部署,未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第二阶段(2009—2012年)加强对集群的战略领导和管理,企业研发投入开始超过政府公共财政资助;第三阶段(2013—2018年)推动集群把研发项目更多转化为创新产品走向市场,动态调整取消未达到足够规模集群的认证;第四阶段(2018—2022年)重点推动在欧盟层面涌现更多合作项目,已形成明显的创新网络效应。
2023年,“竞争力集群”进入第五期(2023—2026年),该阶段以集群的“品牌效应”推动“绿色再工业化”为重点政策目标,确定了3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通过深化合作建立更加强大的创新生态系统,应对地区乃至国家面临的挑战;二是在欧盟层面拓展“竞争力集群”行动,在巩固第四阶段取得成果同时,通过调动欧盟资金扩大法国创新生态系统的国际影响力;三是支持中小型企业和初创企业转型发展,结合“法国2030”计划部署和地区优先发展事项,重点支持高技术领域工业创新项目。该阶段“竞争力集群”的发展目标与国家战略结合更为紧密,“竞争力集群”已经成为法国创新体系建设的“品牌”。为了更好的发挥“品牌效应”,2024年法国政府更新了有关规定,对集群成员、协会等相关方使用该品牌提出具体要求,这标志着“竞争力集群”从开始的布局探索、市场拓展,已经进入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时期。
1.5 韩国加强年度规划和创新型大学建设推动区域创新近几年,韩国通过实施年度综合性计划,强化建设区域创新型大学等举措,不断优化区域创新体系。如,为确保“第六次地方科学技术振兴综合计划(2023—2027年)”的有效实施,韩国在评估2024年实施情况基础上制定了“第六次地方科学技术振兴综合计划2025年实施计划”;通过“地区创新体系与教育计划”搭建“教育赋能+产业协同”模式,系统性重塑韩国地方创新生态。
“第六次地方科学技术振兴综合计划2025年实施计划”将在2025年度投入6.65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36亿元)用于地区科技创新,同比增长10%。其中,1.62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82亿元)用于提升创业与企业竞争力,1.51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6亿元)用于建设地方高校及研究机构枢纽,1.08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5亿元)用于振兴地方教育及产业等。基于之前综合计划中已制定的“三大战略”,韩国2025年度推进区域创新的具体举措如下:在“构建地方主导的科技创新推进体系”战略下,加强央地合作确保政策协调一致,提高地方政府参与促进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为地方重大项目的规划咨询提供额外支持,放宽对地方拟建项目的审查标准,将地方制定的科技创新计划纳入国家层面新项目预算考虑范围;在“促进创新主体成长与合作加速区域创新”战略下,加强对首都圈中“地区技术创新中心”薄弱领域的支持(2025年至2030年间每个中心每年可获得40亿韩元资助,约合人民币2000万元),实施扶持企业的“独角兽计划”,制定以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为对象的“区域创新龙头企业”计划;在“培育本地私营部门主导的创新生态系统”战略下,继续支持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的企业发展壮大(如汉阳大学ERICA校区、数字创新园区等),重点培育生物医药领域园区基地的建设和研发(如大田创新药研发园区,江原道AI新药开发园区,全罗南道与庆尚北道的疫苗生产基地等)等。
“地区创新体系与教育计划”(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 and Education,RISE)是2023年韩国教育部提出的区域创新战略,目的是提升地方高校竞争力,使其成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促进“大学—产业—政府”三方协同,推动科研成果本地转化;通过教育创新吸引人才扎根地方,缓解首都圈资源过度集中问题等。该计划将于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预计年度总拨款达到2.4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21亿元)。具体举措涉及:为选定区域高校提供财政支持,加强高校自主权,优先支持校企合作开展关键产业领域研发,根据地方产业特色制定差异化支持方案(如釜山聚焦港口经济,庆尚南道布局AI与生物医药)等。
1.6 日本分阶段制定计划支撑区域创新政策落地《科学技术基本法》是日本区域科技创新政策推进的基础,规定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科学技术推进方面的各自义务。日本于1995年颁布了第一期《科学技术基本法》,正式明确了促进区域科学技术的必要性,并在每5年颁布一期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目前处于第6期2021年到2025年),分阶段明确区域创新政策重点。6期中区域创新政策演变情况为:区域科技振兴→启动区域创新集群→发展区域创新集群→建立区域创新体系→构建有助于振兴区域创新的体系→应对疫情和数字化所带来的社会变革。主要特点是政策和项目推进方式从国家主导型向区域主导型转变,地方政府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作用得以强化,地方大学功能加强并成为区域创新项目的主体。
在不同发展阶段,日本政府会出台具体计划或项目落实区域创新政策重点目标。如,“区域创新集群相关项目”(2002—2010年)支持依托大学等公共研究机构构筑世界最高水平的智力集群,“城市地区产、学、官合作促进项目”(2002—2010年)支持地区基于特色优势领域进行合作研发,“区域创新战略支持计划”(2011—2018年)鼓励构建自立的、可持续的区域创新体系,区域主导的创新活动会获得更多支持。此外,“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建设计划”(2016年至今)是目前仍在实施的区域计划,旨在解决地方大学由于缺乏商业化经验、专有技术和资金等导致科技成果转化迟滞的问题。
近年来,日本政府正在努力推动需求拉动型区域科技创新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发点在于将区域看作是国家发展的主体,以区域需求为出发点,支持产、学、官等公私合作,加强大学和地方政府的紧密互动等,共同推进解决区域创新发展面临的突出挑战和问题。
1.7 以色列加强创新资源建设缩小区域创新发展差距以色列的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与科研院校,高度聚集在特拉维夫地区及与之紧密联系的耶路撒冷、海法等地,这3个地区内的初创企业数量占全国的91%。然而,约八成的生产制造和农业食品企业位于以色列南部内盖夫地区和北部加利利地区(被合称为以色列的“边缘地区”)。这种发展格局体现了以色列科技创新的“城乡二元”结构。
为了解决创新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政府先后推出了“内盖夫和加利利发展国家计划”(National Pla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egev and Galilee,NPDNG)、“内盖夫航空产业发展国家计划”(National Pla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viation Industry in theNegev,NPDAIN)、“内盖夫发展基金”(Negev Development Fund,NDF)等,并设立“内盖夫、加利利和国家韧性部”作为国家区域发展统筹协调部门。该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缩小区域差距,主要包括:在“边缘地区”建设科技园(在内盖夫地区打造耶鲁汉姆无人机产业城、在贝尔谢巴地区打造网络科技产业园等),出台企业减税政策,建设科研和创新创业网络,支持农业初创企业开展突破性技术研发等。
此外,以色列政府大力推动“边缘地区”从简单资源生产和来料加工向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转变,基于区域现有院校平台和产业基础,精打细算推进科技创新布局发展。在“边缘地区”依托现有科研院所资源,建成一批带有突出区域特色的研究所或创新平台(如阿拉瓦环境研究所、加利利研究所、Kinneret创新中心等);依托现有国防体系平台,在南部发展无人机、网络安全、核聚变等技术领域,筹办加利利大学。以色列正在通过教育保障、科研助推、军民融合等模式实现落后地区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增长。
/二/中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现状及问题上述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创新政策虽形式各异,但在底层逻辑与核心方向上存在共性,即均以“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为根本遵循,通过激活区域创新活力破解发展瓶颈,培育新增长极。然而,基于制度环境、经济结构、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等方面的差异,各国在政策实施载体、推进策略与聚焦重点上呈现显著不同。如,美国将区域创新中心作为核心载体,加速技术研发和转化赋能经济发展;欧盟立足科技创新资源禀赋,强调基于知识资源精准优化区域创新资源布局,推动区域创新均衡化发展;英国聚焦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区域创新高地,以核心区域的辐射带动效应牵引整体创新效能提升;法国注重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区域集聚深度联动,构建世界一流创新生态;日韩凭借政府主导的系统性规划与专项计划,明确区域创新阶段性目标与实施路径,引导创新资源高效配置;以色列则针对性加强落后地区创新资源布局与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策倾斜缩小区域创新差距,实现全域创新能力协同提升。
近年来,中国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布局逐步优化,国家层面提出“3+X+Y”的创新高地区域创新布局体系。其中,“3”为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国际科创中心,“X”为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创中心,“Y”为在某个具有特色优势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例,根据各地统计年鉴显示,2024年,北京、上海、广东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分别为6.0%、4.4%和3.6%,基础研究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分别达到16.5%、11.0%、10.0%,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2024年,成都、重庆、武汉、西安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分别达到944亿元、1954亿元、2452亿元、4496亿元,逐年稳步提升。2025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排名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排名第1,北京第4、上海—苏州集群第6、武汉第18、成都第24、西安第29、重庆第57。国际和区域科创中心已成为世界创新版图新高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汇聚地和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策源地。
尽管中国区域创新高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面对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战略目标,中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仍面临许多挑战。如,长期以来,国家层面缺乏区域创新布局的宏观规划和统筹协调,央地科技创新协同联动不充分,地方过于强调本地化与“区域自足”,难以形成科技创新“全国一盘棋”发展格局;政策供给对不同区域实际需求精准匹配度不高,多部门分工与权责边界模糊,政策制定易出现碎片化,难以形成合力支撑国家战略落地;科技领域成为中美博弈前沿和主战场,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作为创新高地,需要进一步聚焦关键领域,强化基础和前沿研究,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升创新引领能力,充分发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作用,助力国家把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一些地方科技创新特色不突出,资源错配和内卷式竞争问题依然存在,不少地区的创新资源配置没有贴合本地产业基础,反而盲目对标热门赛道;区域创新领域呈现出显著的分化态势,南北创新差距持续拉大,不仅进一步加剧了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对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提升形成制约。
面向“十五五”规划,中国区域创新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在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创新高地布局建设、引导各地特色化发展、加强区域协同创新等关键方面破题,加快构建“高地引领、梯次联动、开放协同、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体系,为中国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对中国推动区域创新的建议在研究世界主要国家及地区推动区域创新的经验基础上,结合中国区域创新现状和需求,建议中国通过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地方错位发展,建设创新高地和集群,加强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等举措,持续优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一是系统构建支持区域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日本通过每5年一期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明确不同阶段区域创新政策要点,适时出台具体支撑计划或项目,持续推进相关政策目标的最终实现,构建了“战略引领—阶段聚焦—项目支撑—动态优化”的区域创新政策体系。从日本的实践看,需要构建“时间维度上的政策连贯性”与“空间维度上的资源适配性”,并通过制度化的评估迭代机制,才能确保区域创新政策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共振。因此,建议中国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根据国家战略分阶段聚焦重点区域政策目标推进,依据不同政策目标,结合地方需求,精准制定各类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的支持项目,通过中央科技委员会推动央地深度协同联动,提供多维度保障,健全科技创新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任务、科研力量、资源平台等央地协同制度,形成“战略层—实施层—保障层”的闭环政策体系,推动中国区域创新加速从“单点突破”向“系统赋能”转变。
二是利用智慧专业化政策工具,引导区域错位发展。一直以来,欧盟在区域创新相关计划或项目中,大范围运用智慧专业化政策工具来确定优先支持关键领域,实施跨区域创新合作项目。建议中国在国家层面参考欧盟智慧专业化,建立一个相对统一的政策框架,用于指导区域创新计划或项目的制定,从而更好地促进不同区域创新发展政策和措施在国家层面上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首先,建立全国区域创新资源地图和产业创新地图,基于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特色优势,明确全国各地优势领域,根据国家重大需求,确定对地方优先支持方向,为区域间创新合作选择相同或互补领域提供指导。其次,设立区域创新发展专项基金(地方申报基金的先决条件是实施智慧专业化),指导区域错位选择优先发展领域,避免产业同质化竞争,推进形成创新资源高效利用和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
三是建设创新高地和集群,打造强大的创新生态。在同一地理位置构建创新要素高度集中的创新中心、产业集群、科技园等发展方式,是美国、英国、法国等推进创新驱动、提质产业发展的重要区域政策手段,并且会在高地或集群建设取得成功后加强相互间的区域联动,以走廊带(如“牛剑走廊带”)等方式织密创新网络。建议中国对标国际标准,高水平建设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不断强化创新策源功能,打造全球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加快建设成渝地区、武汉、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和增长极;推动各类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创新型大学,大力发展“深科技”,力争在全球创新网络中分工协同中成为重要节点,从而构建强大的创新生态系统。大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创新集群,依托集群加速资源流动,实现“技术自由”,通过强韧产业链条、搭建创新联盟、打造品牌效应等方式,在全球范围内推动集群品牌出海,建立协同创新网络,利用智慧专业化进一步聚焦集群发展方向,提升集群结构的专业化强度。
四是加强科技创新,支撑落后地区高质量发展。随着创新资源、要素不断向大城市和创新产业成熟地区高度集聚,各国创新版图内普遍出现区域创新发展不平衡现象。市场作用下创新要素更加自由流动,会进一步加剧区域不平衡。因此,解决不平衡问题需要在政策层面有所举措。美国为加强相关区域创新政策部署,在“区域技术和创新中心计划”中规定,至少1/3的中心应部署在小城市和农村,并向接受政府研究资助较少的地区倾斜,使相关地区能够受益。欧盟把“创新谷”进行强弱配对,并共同制定联合创新计划。此外,以色列注重利用科技创新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结合区域特色在“边缘地区”布局建设创新平台载体,发展新兴产业等。因此,建议中国在制定区域创新有关计划或项目时,适当明确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分类进行创新绩效考核;进一步扩大范围制定全国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自由配对的创新合作计划,指导地方选择互补领域实现合作共赢;鼓励欠发达地区依据自身资源禀赋,尽快将有限的科技创新资源集中于优先发展领域以实现经济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