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扎表示,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金融科技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特别是跨多种渠道进行金融交易的方式。在国际组织和FSUN等基金会人道主义项目和经济发展计划的实地部署中,数百万人从现有的金融科技机制中受益。金融科技在帮助促进新兴市场和全球经济持续增长方面发挥了作用。政府和企业应继续创建协作渠道和更强大的系统,让更多的人使用金融科技,确保所有人可以平等获得金融技术,构建平等的经济体和社会。
梅内里表示,Z/Yen是位于伦敦金融城的智库,曾公布三项衡量金融和商业中心表现的指数: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智能中心指数(SCI)(考察在创新、技术和科学领域的业绩)和全球绿色金融指数(GGFI)。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从2005年开始研究,2007年对外发表。近年来,中国城市在亚太区域的地位显著提升,前10名中中国占据4席:上海、香港、北京和深圳。建设金融科技中心需要确保金融系统到位,为初创企业和金融科技企业发展提供资金;要投资教育,建设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确保当地拥有技术、创新和金融方面的高技能人才;确保企业和员工营造创新的文化;确保监管体系适当,提供激励机制又不太昂贵。发展技术中心则有三个维度:创新支持,商业生态系统为创新和技术提供监管和支持;创新强度:技术和创新在当地经济中的嵌入程度,而不是位于边缘;交付能力:技术和创新工作的质量如何。预计随着时间的推移,亚洲和中国的城市发展将更加突出,中国在建设技术和知识经济体方面将取得成绩。
夏平表示,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出现了多个城市集群,涌现出成为经济、人文发展中心的超大型城市,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显著改善与提高。与此同时,数字科技开始出现,很多城市提出城市大脑、数字城市或智慧城市等概念。未来的城市如何才能宜居?一个比较理想的智慧城市应具备以下特点:有整体性、全局性的发展思维,城市有自我适应与自我调节的能力,有城市智能化的资源配置,既要考虑个体需求,也要考虑到群体利益。
夏平认为,解决数据流转与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有技术路径可循,比如,隐私计算技术,包含了零知识证明、同态加密、联邦学习以及沙箱计算等多种技术路径和手段,能实现数据的“可用不可见,可见不可得”。该领域在全球范围内都属于刚刚兴起的阶段,未来发展可期,将为数据流转与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提供解决方案。
王斐民认为,应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机制作用,在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风险可控、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稳妥开展金融科技创新。要实现统一贸易金融区块链底层技术标准,形成开放性的技术架构,立法推进和促进平台的开放共享,使贸易金融平台上数据资源能够跨链积聚,发挥网络效应和协同效应。
据悉,本届分论坛是由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担任指导单位,由联合国支持基金会、英国Z/Yen集团、北方工业大学金融科技与信息安全法治研究所、翼帆数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