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北京市智库领域第一联合党委
  • 中心工会
  • 共青团委员会
  • 中国城乡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 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区域经济 > 正文

    深圳规划国土委:原农村集体用地可入市建安居房

    www.zjcsc.org更新日期:2014-08-06 09:09点击:573次来源: 新快报(广州)

    新快报讯 继可以上市交易后,原农村集体用地也可以入市建安居型商品房了!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该委日前就《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暂行规定》,深圳鼓励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的原农村集体用地入市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该委同时公布的《深圳市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养老用地可以招拍挂形式出让,规划为养老用地的原农村集体用地亦可入市。

    (原标题:深圳原农村集体用地可入市建安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