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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www.zjcsc.org更新日期:2020-10-28 08:54点击:4098次来源:西安日报
           从27日召开的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动员大会上获悉,《西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印发。

           《方案》提出总体目标,到2022年,我市城市安全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形成健全的城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有力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可靠的城市应急处置与事故救援体系、完善的城市公共安全基础防控体系,符合安全发展需要的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科学的安全发展城市标准和目标考核体系,在关中平原城市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完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推动西安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新局面,加快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在高层建筑等推行

           更高的安全和应急设施标准要求

           西安市将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科学制订城市安全规划,居民生活区、商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其他功能区的空间布局要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

           在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收纳场、电力设施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行业领域依法推行更高的安全和应急设施标准要求,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的能力。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把关。加强城市交通、供水、供电、排水防涝、供热、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管线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安全配置标准、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加快推进城区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加快消除人员密集区域铁路平交道口。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

           人员密集场所

           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制度

           根据《方案》,将规划实施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完善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化工园区或依法关闭退出。依法制定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推动城市产业结构调整,治理整顿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生产经营单位,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实施关闭。

           加强城市工业企业风险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视频和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及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率达到100%;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装备率达到100%。

           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制度。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定检率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工作验收达标率达到100%;开展“九小”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按计划完成整改。餐饮场所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加强城市公共设施风险防控。供电、供水、供热管网安装安全监测监控设备,重要燃气管网和厂站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

           开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及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项目,开展老旧房屋抗震风险排查、鉴定和加固,按抗震设防要求设计和施工学校、医院等建设工程。

           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

           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健全城市安全责任制体系。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追责办法,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依据。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在大中型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施风险防控措施可靠性报告单制度,全面实行安全承诺公告、员工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卡制度。

           建立实施城市安全评价制度,定期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地图和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施动态管理、防控安全风险、排查事故隐患。

           增强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2020年12月底前,市、区县(开发区)、镇街、各类园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机构的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应急救援用车、公务用房等达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

           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

           加大城市安全运行设施资金投入,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安全产业发展。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积极研发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风险防控、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工程抗震等安全技术和产品。

           制定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强化城市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力量。将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支持发展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

           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突出事故预防功能,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强制实施,承保机构安排一定比例保险费用于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同时,加快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明确和落实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惩戒和激励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

           提升城市安全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和规模,充分利用公园、广场、校园等宽阔地带,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制作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表),向社会公布,市级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志规范显著、基本设施齐全,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大于1.5平方米。

           并加强城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将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制定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的重点范围和主要任务。